“由于薪資微薄又帶著兩個孩子,體弱多病的林媽媽常常只能靠信用卡應急。長年下來利滾利,背上了上千萬臺幣的債務,這樣的家庭環境讓依晨習慣了省錢節儉的生活。”大多數闡述林依晨奮斗史的文章都會以此為開頭,走悲情勵志女主角路線。然而在林依晨自己看來,生活遠非如此痛苦,她的童年與其他女生一樣。看很多灰姑娘與王子的童話,迷戀朱古力和甜食。時常與弟弟吵架,畫日本漫畫裡大眼睛的美少女并在她們的裙子上綴滿蝴蝶結和蕾絲。父愛的缺失,這是她從小的傷。但事業有成后,她選擇原諒父親,她說:不想留下遺憾,對于她來說,(父親)沒有什么不可原諒的。有時候不原諒別人,就是不原諒自己。
2000年,林依晨報名參加美少女競賽,奪下臺北捷運報第一屆捷運超美少女的第一名殊榮。后來開始兼差當模特兒,被譽為“偶像劇一姐”的林依晨后來因為《十八歲的約定》走紅,緊接著《我的秘密花園》、《七年級生》、《愛情契約》、《惡作劇之吻》等演出奠定了基礎。戲劇一再重播、拍攝續集!于2006年與2008年在內地上映的《天外飛仙》和《射雕英雄傳》,使得依晨在內地的市場也越來越不容小視。林依晨亦是典型的鄰家女孩型女生。而她在2009年5月加盟愛貝克斯唱片公司,在2009年7月10日推出首張國語專輯《幸福遇見》。2009年11月13日起在香港出演林奕華舞臺劇作品《男人與女人之戰爭與和平》,并開始生平第一次舞臺劇巡演,已經完成香港、深圳、鄭州、北京、上海、常州、溫州場的演出,贏得了好評,完成偶像劇演員向舞臺劇演員的華麗轉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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